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当前位置: 云南省 >> 红河州 >> 部门权责清单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共 23 项权责清单)
行政处罚权责清单 22 项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22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1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权力
编号
职权名称
行使主体(责任主体)
001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02
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03
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04
对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05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06
对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07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08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09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10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11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12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虚报粮食收储数量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13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14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15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16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17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18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19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20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的处罚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首页 上页 下页 未页    第1/2页 共22条记录

 
主办单位: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滇ICP备10200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