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当前位置: 云南省 >> 保山市 >> 隆阳区 >> 部门权责清单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共 288 项权责清单)
行政处罚权责清单 174 项      
行政许可28 行政处罚174 行政强制17 行政征收3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60 行政确认1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权力5
编号
职权名称
行使主体(责任主体)
001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02
对未规定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03
对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04
对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05
对销售含有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农产品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06
对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07
对销售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08
对销售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09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10
对擅自移动、损毁禁止生产区标牌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11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12
对已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13
对未依法取得肥料登记、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及登记证号、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14
对未依法取得肥料登记、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及登记证号、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15
对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16
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未按要求续展登记、标签不合格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17
对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18
对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19
对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020
对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处罚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畜牧兽医局)

首页 上页 下页 未页    第1/9页 共174条记录

 
主办单位: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滇ICP备10200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