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当前位置: 云南省 >> 普洱市 >> 部门权责清单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共 174 项权责清单)
行政处罚权责清单 143 项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143 行政强制2 行政征收1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26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权力2
编号
职权名称
行使主体(责任主体)
01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2
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3
对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4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
对能源生产经营单位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6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7
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8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执行能源管理岗位设立、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制度,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9
对节能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
对不够成犯罪的窃电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0
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未按规定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1
对违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2
对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3
对井下采掘作业未按照规定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4
对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5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有关标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6
对煤矿企业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装备、组织演练等方面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7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8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9
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首页 上页 下页 未页    第1/8页 共143条记录

 
主办单位: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滇ICP备10200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