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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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    (共 89 项权责清单)
行政处罚权责清单 46 项      
行政许可4 行政处罚46 行政强制8 行政征收21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3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1 行政裁决 其他权力6
编号
职权名称
行使主体(责任主体)
1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10
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11
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12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13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14
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15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16
对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17
对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18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19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2
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验证、换证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20
对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21
对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22
对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23
对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24
对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25
对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26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包括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27
对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处罚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含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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